【您於收到商品起算7日內,提供「退貨」服務,讓您可以安心購物】

  •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規定,消費者享有商品到貨後7日鑑賞期之權益。
  • 7日鑑賞期屬『考慮期』並非『試用期』,若商品如經拆封、使用、以致缺乏完整性即失去再販售價值時,恕無法退貨。
  • 切勿缺漏任何配件或損毀原廠外盒。 原廠外盒及原廠包裝、贈品等都屬於商品的一部分,或有遺失、毀損或缺件,可能影響您退貨的權益,也可能依照損毀程度扣除為回復原狀所必要的費用。
  • 收到商品後隔天起算為第一天,欲退購者,請於七日內提出,逾期恕不受理。

    退換貨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商品(除非瑕疵品), 若要退貨,請以原始包裝方式包回,包含完整無損之外箱/外袋、商品、出貨單、贈品等,若原外箱已遺失,請另使用乾淨包裝袋或紙箱(或乾淨包材)內包覆於商品外,請勿直接於原廠包裝上黏貼紙張或書寫文字,來做寄送,若原廠盒內所有物品有損壞或遺失,恕不接受退貨。
  • 因電腦解析度及螢幕等問題會有色差差異,一率以收到的商品實品為準。
  • 任何商品退回時,須依照法規將商品回復原狀;或是產品使用過,非瑕疵而辦理退貨,我們將可能依照消保法第十九條以及民法第二五九條內可請求之範圍內請求之,最終可能得拒絕退貨:或請求合理比例之商品價金作為折舊或修復費用。